该区将继续以培育财源为基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不断增强财政实力,扎实完成全年各项财税工作任务,确保顺利实现全年任务目标。
深入挖掘农耕文化、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围绕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48件,占15%。
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推动危废处置行业发展。传承红色文化、助力脱贫攻坚。内容涉及:加强体育设施的建设、使用,助力争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提升日照西综合客运站周边区域功能等。围绕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131件,占40.8%。
充分发挥港口带动作用、开创港产城海融合发展新局面。不予立案的分别与有关委员进行了协商沟通,将作为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参考。美好的城市,需要每位市民的共同呵护。
为尊重传统民俗,在小年(腊月二十三、二十四)6点至22点、除夕6点至正月初一22点和元宵节18点至22点时间段内,允许在专门设置的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日照市文明办共青团日照市委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月23日附: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节期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底,即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日照市人民政府2019年1月22日主城区:边界为北至山海路、西至青连铁路、南至上海路、东至大海岚山城区:边界为北至坪岚铁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绣针河、东至大海(主流日照)。
关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绿色文明过新年的倡议书广大市民朋友: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噪音污染,酿成火灾事故。九、莒县、五莲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
让我们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做起,携起手来,积极行动,共建绿色文明美好家园,为日照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做好表率,带动和影响身边人积极响应倡议。(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三、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III级(含)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二、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地点所有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本通告所称城市建成区,是指主城区北至山海路、西至青连铁路、南至上海路、东至大海的区域,以及岚山城区北至坪岚铁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绣针河、东至大海的区域。为了欢度一个绿色文明、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监督者。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广大中小学生要争当拒绝烟花爆竹的小先锋、低碳环保的宣传员、传承中华文化的小标兵和移风易俗的小模范,以实际行动呵护我们的绿色文明家园。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当带头遵守本通告。(七)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特此通告。五、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市政道路及公园、广场、城市绿地等露天公共场所烟花爆竹燃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七、违反本通告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罚。四、烟花爆竹燃放点的设置应当符合安全优先、兼顾方便的原则,由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酒店在各自管理或者服务的区域内设置并提前公布,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点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此,特向全体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主动劝导亲朋好友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市人民政府已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宜进行了通告。春节期间在城市建成区内举行婚礼的,可以在村(居)民委员会、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酒店允许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城市道路及其他未经允许的地点燃放。
六、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应当加强对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对辖区内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开展情况和烟花爆竹燃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各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居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应当做好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工作。
(二)文物保护单位。严格遵守日照市政府《关于2019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爱护市容环境,争做文明市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社区村(居)、物业服务企业对本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燃放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同时还规定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阶段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因土地开发和新建、改扩建项目给城市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对解决城市拥堵问题,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保障交通安全,必将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也是我市城市建设与交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尤其近年来我市城镇化程度不断加深,2018年,全市许可建设工程面积17.33平方千米,城市土地资源稀缺,建设项目容积率大幅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对城市交通产生很大影响。
(市司法局 贾秀玲副局长答)回答:《办法》对各部门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未通过评审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并重新送审。
10月18日,原市政府法制办组织财政、住建、规划、国土等13家市直单位和东港、岚山、开发区、山海天等区县政府管委以及碧桂园房产公司、兴业房产公司等2家建设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并形成《办法(会签稿)》。问题四:《办法》对建设单位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是如何规定的?如何报送?结果如何运用?(市交警支队 法制科 高丽华科长答)回答:《办法》第十条规定: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由此引发的城市交通拥堵现象越来越严重,人、车、路结构性矛盾凸显。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交通影响评价有关工作。明确规定城市道路沿线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1、计容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公共建设项目和商业服务业项目。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就是通过分析评价建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或者在实施过程中,新增的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综合该地区交通需求,提出在满足一定服务水平条件下的交通改善对策,使建设项目的交通设施配置与内外交通组织符合城市交通系统的规划和通行要求,减小项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产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而进行的综合评价。
2018年5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完成《办法(初稿)》,并在征集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于8月2日形成《办法(送审稿)》报原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明确规定建设容积率大于3.5的居住项目和容积率大于4.5的商业开发项目、用地性质变更、强制性控制指标修改、道路路网重大修改等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九)明确了信息共享机制。(五)明确了开展交通影响评价遵循的原则和建立评审专家库的制度。
经市政府同意,《办法》列入我市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一类规章项目。《办法》第六条规定:交通影响分析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等部门参与,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或者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分析。